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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桌婚宴换来的纪律处分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8日14时45分  作者:佚名  来源:中枢镇纪委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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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以为父母为子女操办婚礼是天经地义、再正常不过的事,却不想自己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已触碰了纪律红线。泸西县中枢镇石洞村党总支书记沈元林在组织对其调查谈话时认识到自己行为已经违纪。

经查,2017228日,沈元林在泸西县城西寺公房为其子举办婚宴,上午宴请120桌、下午宴请168桌,共收到礼金99950元,其中收到村组干部和管理服务对象25人礼金共计4600元。

20177月,沈元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4600元礼金全部退还相关人员。 

“严管就是厚爱,组织的处理,及时纠正了我的错误,唤醒了我的党员意识,我应该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在村里做好表率”沈元林在组织向其宣布处分决定时表态说道。

【执纪者说】

自八项规定精神实施以来,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沈元林身为村党总支书记,本应带头移风易俗刹住大操大办歪风,但他却对相关规定置若罔闻,心存侥幸,以为只要不被人举报,就可以“瞒天过海”。归根结底还是其纪律和规矩意识淡漠,把禁令当耳旁风,把纪律当稻草人,最终触碰红线。此案警醒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必须时刻将纪律和规矩刻在心上,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纪律修养,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对顶风违纪“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常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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